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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大陸委員會「強化公務員赴陸港澳管理機制」精進措施及宣導圖卡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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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主旨:檢送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強化公務員赴陸港澳管理機制」精進措施及宣導圖卡各1份,請加強宣導並落實辦理,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總處114年10月15日總處培字第114002217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依陸委會旨揭精進措施,請各機關、學校人事機構加強宣導並落實辦理下列事項:
(一)熟稔公務員赴陸港澳相關法規,避免發生延遲通報或錯認官職等誤用赴陸申請程序等情事。
(二)落實及時至「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WebHR)」報送簡任第11職等以上公務員(含兼任行政職務之教育人員)名冊資料。
(三)對於非一般公務人員(例如公營事業公務員兼勞工、教育人員兼任行政職等),於其到任時提供任職切結書、或初任、調任需要簽署表件時,併同提供赴陸規定相關宣導資料,要求當事人一併簽署,以確實達到告知效果。
三、另為利同仁瞭解赴陸港澳管理機制,陸委會已製作宣傳圖卡及更新該會官網「公務員赴陸專區/Q&A」(https://www.mac.gov.tw/CSGTC/News.aspx?n=CEE979ACE3148043&sms=CF6C48CEFB93A5EE),供各機關內部宣導。

強化公務人員赴陸管理新制提升國家安全·完善管理機制海報

強化公務人員赴陸管理新制提升國家安全完善管理機制
全面登錄申請制度
公務員赴陸不分平假日行前都應登錄差勤系統,申請或獲得機關許 可。赴陸轉機至第三國亦同。 違規明確懲處
公務員違法或違規赴陸,由服務機關行政懲處。 異常情事通報
公務員赴陸失聯或有異常情事時,各機關政風單位應即通報陸委會、 內政部及法務部。


強化公務人員赴陸管理新制提升國家安全·完善管理機制-分級許可審查

強化公務人員赴陸管理新制提升國家安全完善管理機制
分級許可審查
簡任十一職等以上公務員
・未涉密公務員未經內政部許可赴陸者,禁止通關出境。 ・但出境時已退離職,因系統未及更新人事資料者,由移民署於國境線上 發給通知單,並請當事人具結後,才能出境。
「簡任十一職等以上」是以「所任職務之職務列等」來認定,而不是以「銓審合格實授之職等」為準。
簡任十職等以下公務員
·各機關政風單位每年定期抽查公務員赴陸情形。


強化公務人員赴陸管理新制提升國家安全·完善管理機制-新制推動期程

強化公務人員赴陸管理新制提升國家安全完善管理機制
新制推動期程
114年9月-115年6月
宣導期
115年1月1日
強化公務員赴陸管理措施實施
115年7月1日
違規違法赴陸行政懲處新制實施
強化管理,守護國安」透過完善的管理機制,確保公務紀律與國家安全

相關附件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_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