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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113年12月24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3260416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部113年12月24日臺教師(四)字第1132604162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請轉知相關報考人知悉,以維護其權益。

四、本案相關電子檔同步公告於本府教育處內網-處務公告(序號: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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