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本校114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申請如下:
一、任職各級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在職專任合格教師至114731日止連續任職教學工作屆滿10203040年者得提出申請。
二、相關資格條件請詳附加檔案。
三、檢附114年度資深優良教師推薦表、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基隆市政府函及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釋例彙編等電子檔。
四、請符合本案資格之教師於114312日前向人事室提出申請,請填妥資深優良教師推薦表並檢附相關年資證明正本(畢業證書、教師證書、派令、核薪通知書、歷年成績考核通知書、聘書、離職或服務證明等),若有任何疑問請洽人事。

返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