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基隆市109年度「Eternal Love」特殊教育學生美術比賽暨得獎作品美展實施計畫
基隆市109年度「Eternal Love」特殊教育學生美術比賽暨得獎作品美展實施計畫
一、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教育處。
(二) 承辦單位:基隆市立安樂高級中學。
二、 參加對象:
(一) 特教組:本市國小至高中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經鑑輔會鑑定具有文號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 關懷宣導組:本市國小至高中普通班學生。
三、 競賽主題、項目及組別:
(一) 競賽主題:「海洋」。「海洋」包圍著我們,給予我們豐富的資源也提供我們很多休閒的主題與空間。
「你覺得『海洋』最吸引我們的地方是什麼…」
「你覺得『海洋』與我們的關係是什麼…」
「你夢想中的『海洋』是什麼樣子…」
「你想為『海洋』做些什麼…」
「你覺得『海洋永續』要如何實踐…」
請以「海洋」為主題,發揮創意表現出對「海洋」的愛、敬畏、尊敬、保護及如何與海洋共存……!
(二) 競賽項目:繪畫類、拼貼類、影片類(詳見附件七、附件八)
(三) 組別:共計3類21組(詳見附件七、附件八)
四、 各校參賽件數:
(一) 本府所屬學校每校每類組應至少送1件作品參賽(未設該年段或未安置該組學生免送),每校送件作品每類組至多10件為原則,可於核備後彈性增加件數。
(二) 鼓勵本市各資優資源班應將本活動精神納入情意教育課程,並參加關懷宣導組競賽。
五、 收件及作品領回時間與地點:
(一) 收件:109年4月27日至5月1日(星期一至五)9:00-15:30,將作品與作品清冊(附件五及附件六),備妥各項必要表單,親送至安樂高中特教組。如參加影片組須填影片作品資料表(附件三)及影片授權同意書(附件四)。請務必確認學生作品參賽組別,並確實詳細填註作品標籤(附件一)。
(二) 作品領回:109年7月7日~10日(星期二至五) 9:00-15:30,於安樂高 中特教組辦理所有作品領回及未領獎得獎師生獎狀、獎品轉發作業。 逾期未領回作品由承辦單位處置,不得異議。
(三) 為保持作品完整性並確認作品參賽組別,收件與作品領回作業請務必由學校承辦人親送,勿使用教育處公文交換櫃傳遞。
六、 評選:
(一)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負責評選工作。
(二) 影片類作品評分標準如下,供指導老師指導學生著手作品之依據:
1、 創作觀點(30%) :
2、 主題意象(30%) :
3、 創意呈現(20%) :
4、 技術表現(20%) :
七、 獎勵:
(一) 各類組參賽作品擇優錄取前三名及佳作若干,頒發獎狀及獎品,以資鼓勵。
(二) 各類組前三名及佳作之指導老師,各敘嘉獎乙次(同一教師指導學生參加同類組之前三名及佳作作品以敘獎一次為限)。
八、 注意事項:
(一) 各類參賽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抄襲或臨摹、不得侵害他人之著作權權益。
(二) 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創作,如經檢舉為臨摹、抄襲或侵害他人之著作權權益之作品,不予評選或取消入選資格,並作適當處分。承辦單位受理作品檢舉期限為當年度成績公佈之日起一個月內。
(三) 影片類作品中之背景音樂,請使用”授權音樂”。背景音樂請參考YouTube平台。在YouTube平台上,以”無版權音樂”搜尋,選擇適當無版權音樂素材作為背景音樂,若使用未經授權音樂,將不錄取。
(四) 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一件,且作品之創作人數為一人(拼貼類組參賽人數為1~2人)。但各類組作品指導老師均以一人為限。
(五) 曾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入選資格。
(六) 各校選送作品組別、類別、規格、材質如有未按規定選送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獲獎資格。
九、 得獎作品頒獎暨美展:
(一) 各類組之得獎作品,由承辦單位裱框後舉辦美展,影片類作品將上傳基隆市政府教育處網站與其所屬推廣網站上。
(二) 開幕式暨頒獎:109年6月8日下午1時30分。
(三) 開幕式暨頒獎地點:東岸商場。
(四) 美展日期:10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五) 美展地點:東岸商場二樓展覽區。
十、 辦理活動工作人員於活動辦理完成後依相關規定辦理敘獎事宜。
十一、 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