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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新竹市政府 「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府114年3月25日府教學字第1140056410號函副本辦理。

二、該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如下:

(一)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因學校教育理念係依華德福教育課程安排與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爰為辦理人智學理念之華德福教育,教師職能需具華德福相關背景,倘介聘成功,聘書中明定教師應參加華德福師資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五年內完成,並能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其期程視情況另定之。

(二)新竹市東區科園國民小學:因少子化趨勢,113學年度畢業班級數4班、114學年度新生班級數預估1班,欲申請介聘至校服務之教師,倘遇減班情形,教師須配合「新竹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超額作業注意事項」辦理超額移撥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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