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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09年5月2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58888號函辦理。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所)依循前述指引及新聞稿規定,遵守下列「防疫新生活運動」之指引並確實執行,大型活動即可不受室內100人、室外500人的限制:
(一)參與者須保持社交距離,保持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無法維持社交距離時,應戴口罩;校方可運用隔板將座位隔開,或採取梅花座維持適當的安全距離。
(二)參與者出入各類場所,無論室內室外,皆要量體溫,並須隨時保持手部清潔,校方也應於入口及場所內提供乾(濕)洗手用品或設備。
(三)大型活動應採取實名制,確實執行人流管制及環境的清潔消毒。
三、因應未來疫情可能發展變化,後續辦理大型活動仍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指示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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