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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本(110)年6月23日宣布全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第三級警戒延長至同年7月12日止,有關本府同仁擴大彈性上下班時間措施及相關人力運用措施(分區異地辦公、居家辦公及輪流休假)配合延長實施期間,請查照轉知。

說明:本府110年5月17日基府人考壹字第1100223347號函暨同年5月28日基府人考壹字第1100119036號函計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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