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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欲擔任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113年1月13日星期六舉行)選務工作之本校同仁,請於112年6月2日前親向人事室登記
欲擔任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113年1月13日星期六舉行)選務工作之本校同仁,請於112年6月2日(星期五)前親向人事室登記並填寫推薦名冊資料
主旨: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訂於113年1月1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本市各投開票所工作仍需倚重貴校人員協助,惠請貴校於本年6月7日(星期三)前將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推薦名冊函送本會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條、第58條、第59條、同法施行細則第36條之規定暨中央選舉委員會112年4月10日中選務字第1123150127號函辦理。
二、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補假日數,依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意旨,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
三、有關本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以二張選舉票加一張政黨票合計三張票為準,依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人員工作費支給表標準支給如下:主任管理員3,400元、主任監察員2,800元、管理員2,200元。
四、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及第59條規定之「現任公教人員」之涵義包括: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規定現任之公務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2條規定之現任教育人員、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之駕駛、駐警、技工、工友、約聘僱人員、臨時人員及依事務管理規則雇用人員與以工程管理費、接受委託或補助之研究計畫進用之人員等。
五、本市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需求數業已規劃定案,為免影響選務,敬請依照附件遴派人數分配表數額填報。
六、檢附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選要點、遴派人數分配表及推薦名冊空白表各一份,請以電子檔登錄名冊並敘明戶籍地址所屬里鄰以利工作人員配置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