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第8點、第11點及第2點附件1、第5點附件4、附件5、附件6,轉請查照。說明:依據內政部114年12月31日內授移字第114093411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含附件)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