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教育部校園安全衛生相關規定辦理。
- 為提升本市各級學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效能,本府提供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宣導相關資訊,請學校以會議、研習、張貼公告等多元方式宣導。
- 重點注意事項如下:
- (一) 加強實驗室與化學品安全管理,落實危害告知及廢棄物處理。
- (二) 定期檢查消防與電氣設備,確保逃生動線暢通。
- (三) 施工或維修期間落實承攬商安全管理。
- (四) 規劃並執行災害應變及急救演練。
- (五) 建立校園安全衛生推動小組,落實持續改善。
- 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相關宣導資訊連結:https://www.osha.gov.tw/48110/48129/182502/node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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